2026年5月6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应急厅函〔2026〕159号通知,就3-氯丙炔、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5种新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化学品,部署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明确7月31日为合规整改大限。

通知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须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在2026年7月31日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并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做到风险底数清、资质证照全、应急措施实。同时,要向企业普及5种危化品的危险特性、安全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置方案,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新增纳入目录,进一步补齐危化品监管短板,强化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全环节闭环管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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