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排放源头管控,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联合发布2026年第20号公告,正式批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及《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两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改单。

根据公告,这两项标准修改单自202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举旨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通过完善排放标准体系,持续防治机动车带来的大气污染,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公告明确指出,两项修改单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这是国六排放标准自实施以来进行的首次重要修订,标志着我国机动车排放法规体系进入动态升级、精准管控的新阶段。新标准覆盖了轻型汽车(包括燃油、燃气等)以及重型柴油车,将对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提出更严格的合规要求。
生态环境部在公告中表示,修改单的具体技术内容可在其官方网站查询。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标准升级将重点针对实际使用中的排放监管漏洞进行封堵,例如强化车载诊断系统要求、规范排放检测方法等,旨在有效降低机动车实际道路排放水平。
此次标准修改单的快速落地,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移动源污染治理的高度重视。通过法律授权与标准更新的紧密结合,将为全国范围内机动车排放的常态化、精细化监管提供更有力的技术依据和执法保障,助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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