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发改价格规〔2025〕1607 号),共7章29条,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
《规则》明确适用境内互联网平台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各类价格行为,核心围绕保护自主定价、规范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遏制恶性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五大方向。
保护商家定价权:平台不得强制 / 变相强制商家降价、促销;不得通过限流、降权、下架等干预定价;平台收费、调价须公示并征求意见(不少于7日)。
严管明码标价:须清晰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运费等;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竞价排名须公开规则;不得价外加价、隐藏费用。
禁止价格违法:严禁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大数据杀熟;促销须真实标明基准、期限、范围。
保护消费者:自动续费、免密支付、搭售须显著提示并提供便捷取消路径;鼓励平台建立价格争议解决机制。
《规则》为平台经济设立常态化价格监管框架,平衡平台、商家、消费者三方权益,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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