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从完善品种目录、统一查验标准、优化通行服务等七方面出台举措,破解绿通政策执行中的品种认定、查验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切实保障 “菜篮子” 市场供应,畅通鲜活农产品流通链路。

本次政策优化核心聚焦解决执行争议,按“大众化、易腐烂、种植广”原则完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增补圣女果、香菇、粉蕉等争议品种,规范西红柿、蘑菇等品种学名表述,新增果蔬别名与商品名对照表,明确车厘子、蛇果等品类认定依据。同时首次细化“鲜活”判定标准,明确去皮、清洗等粗加工农产品可正常享受绿通,深加工品类则按国标界定排除。
在装载与查验规范上,政策明确混装其他农产品不超核定载质量/容积20%的车辆,参照整车合法装载执行;二轴货车车货总重需符合行驶证标注,车货总重超限未超5%的,比照合法装载处理。车辆非绿通相关违法行为,不影响政策享受,同时明确计重争议可申请计量仲裁检定,保障司机合法权益。
此外,政策提出依托数字检测设备、大数据搭建智慧检测机制,优化 ETC 绿通预约通行功能,通过技术赋能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减少运输损耗,进一步夯实城乡农产品产销对接的物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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