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保障道路运输与公共安全,交通运输部发布2026年第7号部令,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予以修订,新规自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放射性物品属于高危特种货物,其道路运输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本次修订聚焦从业人员管理关键环节,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驾驶人员年龄上限由60周岁调整为63周岁,在确保安全准入的前提下,优化运输从业人员结构,满足行业稳定运营需求。
新规明确,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须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与专项从业资格,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辐射防护、安全押运、车辆技术管理等各项要求。运输企业需按规定配备专用车辆、监控设备、防护用品与监测仪器,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机制。
此次政策调整,既强化放射性物品运输全流程安全管控,也兼顾行业实际用工需求,持续提升我国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筑牢特种货物运输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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