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确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新规 7月1日起需持证运输
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7号公告,公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经国务院批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明确,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许可管理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食醋、白酒及其原酒、全蔗糖糖浆、果葡糖浆等,覆盖国计民生重点品类。所有目录内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
根据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在7月1日前取得相应许可,未获许可者不得从事相关运输业务;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有产品的,无需申请许可。此次政策依据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旨在补齐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监管短板,构建全链条安全防控体系。
许可申请需满足专用运输容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配备专业作业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等条件,准运证有效期为五年。运输全程将实施联单管理,确保发货、运输、收货各环节信息可追溯,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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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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