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印发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调整通告,明确2026年8月15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全域禁止使用国Ⅰ及以下非道路机械、国Ⅲ及以下场内柴油转运车辆,渣土场内转运车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农业、林业、渔业机械不在管控之列。

政策设置两阶段梯度管控,留出充足过渡期。8月15日起,绕城、区县城区、镇街驻地同步禁行国二老旧机械;2027年7月1日,全市全域清退所有国二及以下高排放工程机械。数据显示,存量国二机械服役普遍超10年,氮氧化物排放是国四机械2.5倍,检测不合格率居高不下。
本次新规首次将场内柴油转运车辆纳入常态化管控,填补工地、园区内部渣土转运车辆监管空白。济南同步配套激励举措,通过资金奖补引导企业淘汰老旧柴油设备,更新新能源工程机械,政府类工程优先选用低排放、新能源装备。
生态环境部门将强化工地、物流园区巡查执法,推动场内运输装备绿色升级,持续削减工程作业尾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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