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消息,《广东省快递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广东首部快递行业省级法规,条例针对快递不上门、信息泄露、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痛点划定了刚性规则。
条例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不得擅自代收或加收费用。如需将快件放入驿站或快递柜,必须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并告知免费保管时长与超时收费标准。若收件人不在且无法联系,企业需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

在用户信息保护方面,条例要求快递面单采取加密、去标识化处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投诉需在7日内办结,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向邮政部门申诉,30日内予以答复。
条例同步强化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要求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保,不得随意罚款克扣工资;高温、雷雨等天气可延迟收派并发放津贴。
新规还就快递绿色包装、县乡村三级寄递网络建设、末端网点备案管理等作出规定,推动行业规范化、绿色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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