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通告,公布优化后的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新规自2026年5月14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空域调整依据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中央空管委办公室相关要求。
通告明确,适飞空域为《山东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示意图》蓝色区域内、真高120米以下空域,飞行信息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查询。适飞空域以外区域,均为无人机管制空域,飞行需遵守相关管制规定。此次优化进一步明晰低空飞行边界,助力低空经济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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