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落实TIR公约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号),自2026年1月15日起全国统一执行TIR国际公路运输标准化通关流程,全面提升跨境公路物流便利化水平。
新规明确:与我国签有双边/多边汽车运输协定国家的承运人及车辆,可依规开展TIR运输。规范 《车辆批准证明书》适用范围与有效期,标准集装箱车、大件运输车可豁免。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专属模块申报,内陆启运/目的地使用TIR专用报关单,“一次申报、全程通行”。
创新“TIR+保税”“TIR+跨境电商”新模式,将保税货物、跨境电商商品纳入TIR体系。依托78个缔约国国际通关系统,实现沿途免开箱、不倒装,大幅压缩通关时间、降低物流成本,助力中欧、中亚等国际公路运输高效畅通。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