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将在全国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规则共七章二十九条,针对互联网平台全链条价格行为作出系统性规范。核心内容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设置不合理限制,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降价、限定其他渠道价格、强制开通自动跟价系统等行为,仅平台统一定价模式除外。

严禁平台利用算法、大数据实施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严禁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针对货运平台等民生重点领域,规则明确平台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标准,需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7日,对从业者有重大影响的需设置合理过渡期;同时对动态定价规则公示、促销活动规范、自动扣款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约束,完善了平台价格合规管理制度与跨部门监管机制。
该规则的出台,填补了我国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常态化监管的制度空白,为货运平台等新业态划定了清晰的合规边界。规则既从源头遏制了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挤压货车司机、平台内经营者利润空间的行为,也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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