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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管理新规,利好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

2016-09-06 09:42:37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将取代原《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于2016年9月21日开始施行。

  较之老规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一个新提法见于第二章“大件运输许可管理”。其中的第六条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超限管理新规,利好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

  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被称为“大件运输”。

  刚好前不久,交通运输部以2016年第57号部令宣布,从2016年5月30日起《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1154号)废止。对道路货物运输主要类型之一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无论是运管人员还是经营者,一时都失去了经营管理的依据。

  于是我们就看到交通运输部在官网互动栏目“留言咨询”中针对类似问题的答复:“请参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中关于“大件运输许可管理”章节内详细内容。”

  大家通常认为“大件运输”就是“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把“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简称为“大件运输”。这并非没有一点理由。原《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附件中要求车辆运输大型物件时装设的标志旗中要印有“大件”字样。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七条也要求“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

  但是《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的“大件运输”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大件运输”必定是“超限运输”;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不一定是“超限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大型物件,应当制定道路运输组织方案。涉及超限运输的应当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这其实是在说,“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可以分“涉及超限运输的”和“不涉及超限运输的”两类。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否涉及超限运输,要看大型物件装载后车辆外廓尺寸、总质量是否超过《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限值。这里还有个大型物件与运载车辆匹配的问题。打个比方:一个大件,长、宽、高外型尺寸不超限,货重20吨,使用二轴货车运载,车货总质量肯定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但是,使用四轴、五轴货车或者汽车列车运载这20吨的物件,就不一定达到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标准。

那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有何影响?从政策角度而言,至少有两个利好。

  设定了大件运输(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承运人的资格。有利于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拓展市场,提升了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价值。

  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只有具有承运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也就是取得经营范围包含“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才能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在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时,需要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材料。而且似乎不受理“自货自运”者申请超限运输。

  这方面,大件运输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要求更严。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有条件地允许有关企事业单位使用自备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也就是“自货自运”,这就是“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但是根据超限管理的规定,是不会有“非经营性大件运输”了。

  改革优化了超限运输许可制度。有利于提高效率,方便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申办《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违法超限运输之所以泛滥,超限运输许可环节多、审批周期长是原因之一,致使许多承运人未取得通行证铤而走险。《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要求建立许可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办理;实行跨省许可联合审批,由起运地统一受理、沿线联合审批负责,起运地协调发证,一证通行全国;划分许可等级,明确受理机构、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当然,这些制度要在各地一一落地,还有待时日。

超限管理新规,利好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

  当然《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也不都是有利的方面。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对大件运输做了一些规定。但是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来说,随着《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废止,大型物件分级、运输经营业户分类的依据没了。该如何实施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有关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规定太原则、太简单,已经无法操作。没有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经营许可,就不可能有超限运输许可。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还需注意。

  应当厘清“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与“大件运输”。未超限的大型物件运输,不必向公路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从事运输无需《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这一点,不仅经营者容易混淆,有关许可人员、稽查人员也不一定清楚。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自己有必要把区别讲清楚。

  应当认清何种情况下才需要申请大件运输。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才需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如果从事“同城大件”之类运输,如果在工业园区、厂矿港区内转运,不行驶公路的,那就不用去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办理许可了。

  至于什么是公路,那是另外一个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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