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通知,打造“1+N+X” 氢能应用生态,将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核心通用场景,推动氢能在交通与工业领域规模化落地。
政策明确,以氢能高速公路、氢能走廊为建设主线,重点推进中重型、中远途运输及冷链物流等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应用,同时鼓励在公交客运、城市物流、环卫、渣土运输等场景推广使用,并探索氢能在公务车、网约车等乘用车领域的应用。
试点以城市群为主体开展,除燃料电池汽车外,还将同步推进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等工业场景应用,并拓展轨道机车、船舶、矿卡、储能等氢能创新应用场景,构建多元化、可复制的氢能应用模式。
此次政策直指商用车氢能应用关键场景,将有效支撑干线物流、冷链运输低碳转型,加快我国氢能 “制储输用” 全产业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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