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计划在全国支持59个联合试点县,着力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试点明确支持两个及以上县联合申报,需确定一个牵头县,且牵头县所在地级市2025年汽车保有量不低于25万辆。名额分配将综合考量地方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设施发展潜力、地域面积、财力状况等多重因素。政策鼓励绿电应用,光伏发电充换电场站“自发自用”电量超总充电量40%的,该部分电量可按1.2倍折算,2024-2025年已备案试点县同步参照执行。
为扩大试点覆盖成效,各省分配名额时将优先向未获得过试点备案的地级市倾斜。按照要求,试点县需在名单确定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特殊情况可延长不超过一个月。此次试点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充换电网络布局,为新能源汽车下乡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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