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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延续差异化收费政策已减免通行费7.1亿元

2026-01-21 09:30:59

  近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运输车辆旅游大巴车辆等差异化收费政策延期和优化的通知》,针对辽宁省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的集装箱运输车辆、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及旅游大巴的3项差异化收费政策将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据悉,此次延续的3项政策主要是对经由8个指定收费站进出港口、经由3个指定收费站进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实施通行费收费标准的五折优惠,对本省旅游大巴采取名单制管理、对外省旅游大巴采取预约制管理,凡从省内收费站进出的旅游大巴,均实施通行费六五折优惠。

辽宁延续差异化收费政策已减免通行费7.1亿元

  其中,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运输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已为420万辆次车辆减免通行费6.5亿元;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后,3个指定收费站日均集装箱车辆流量增长38%,减免通行费277万元;旅游大巴差异化政策实施后,日均旅游大巴车流量增长42%,减免通行费约5400万元,引导客流向高速公路沿线景区辐射,推动交旅深度融合。

  自政策实施以来,累计惠及车辆548万辆次,减免通行费约7.1亿元,有效降低高速公路通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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