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参与抢险救灾的车辆应提前申报和登记 方可免收高速费用

2021-08-10 08:37:17

  近日一网友提问:我是一名大货车个体户,不久前,河南遭受暴雨洪灾,我看到很多人自发参与救援,这让我很感动。今后如果再有类似情况发生,我也想参与救援,那么参与抢险救灾的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能免费吗?政策具体咋规定的?

参与抢险救灾的车辆应提前申报和登记 方可免收高速费用

  依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社会力量车辆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3号)规定,自愿参加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应在应急管理部网站的“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填报车辆信息、行驶路线、通行时间、携带装备、物资种类等信息后,由省级应急管理厅根据救灾需要进行审核,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相关收费站点免收车辆通行费。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督促沿线服务区做好优先加油、加水、餐饮、住宿、车辆维修等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

参与抢险救灾的车辆应提前申报和登记 方可免收高速费用

  针对近期多地遭受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交通运输部再次印发通知明确,“落实通行服务保障政策,引导跨省抢险救灾社会力量车辆通过应急管理部‘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确保符合规定的车辆依法依规享受免费优先便捷通行保障。”

  温馨提示大家,应急救援利国利民利社会,国家也有相应免费政策。提前申报和登记,是参与应急救援必不可少的一环。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点击关键字阅读相关文章: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
阅读
收藏 收藏

评论

评论内容最少2字,最多200字
check in
同步到在路上
report
图片
热门活动
品牌车系用途
推荐品牌
精选车系
说说你的看法 说说你的看法...
join favo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