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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确定多项支持物流业举措

2020-03-13 09:05:12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备受关注。作为复工复产的先行官,物流行业也未能在疫情的冲击中幸免。为了尽快推动物流企业复工复产,近一段时间以来,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以期降低疫情对物流行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国常会确定多项支持物流业举措

1、国常会确定多项支持物流业举措

  3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多项扶持物流业发展措施:一是推动打破“最后一公里”通行、投递障碍。各地要对邮政和各种所有制快递企业给予一视同仁的通行便利,推动打破乡村、社区“最后一公里”通行和投递障碍;二要阶段性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去年底到期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三是鼓励保险公司延长保险期限。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采取切实举措使货车司机从免收通行费中受惠。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点评:物流企业从减税降费中获利的同时,积极展开自救才是王道。

2、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2月20日,人社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起,除湖北省以外的各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各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

  点评:各省陆续出台了社保减免的实施意见,税务部门也在调整电子申报系统。

3、中小物流企业可延期还贷

  3月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这个由银保监会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点评:中小物流企业显然符合延期还贷的条件,但有多少中小物流企业能银行贷到款?

4、推动货车司乘人员检测结果互认

  3月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将推进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检疫检测结果互认,在对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进行检疫检测且未经疫情防控重点区的货运车辆快速放行,减少重复检查。

  点评:在运力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已有运力利用率急待提高。

5、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5%

  2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明确,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

  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点评:物流企业显然也在受益之列。

6、多地宣布疫情后降低高速过路费

  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要求从2月17日至疫情防控结束,全国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不少物流企业和卡友担心,疫情结束后,收费标准会提高。目前,山西、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浙江、河南等宣布,在疫情结束后,下调货车高速通行费。

  如,广西在2月14日就发布了优化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的通知。通行费调整从2月15日起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除一类和六类货车的标准不变外,二类货车由1.25元/车公里调整为0.89元/车公里;三类货车由1.73元/车公里调整为1.49元/车公里;四类货车由2.07元/车公里调整为1.89元/车公里;五类货车由2.25元/车公里调整为2.19元/车公里。

  点评:应该会有越来越多的省份出台下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政策。在3月3日召开的国常会上提出,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7、多地放宽货运车辆限行标准

  近日,深圳交警发布了一封致全体货车司机的信,放宽了货车限行标准。深圳本地大型货车,除维持14条重要干线道路的24小时限行外,原则上实行24小时和7点至22点限行的区域和道路全部调整为早晚高峰限行,原有限高峰道路调整为不限行。深圳本地小型货车,除深南大道、沙湾路分时段限行外,全市所有道路可全天通行。外地货车暂停额外通行限制,执行和深圳货车相同的限行调整政策。

  不止是深圳,乌鲁木齐允许所有类型的货车全天在市区范围内通行;成都对市域范围内道路上对其他货运车辆,一律不得以无通行证件等理由限行或劝返,并适当放宽货运车辆入城时间和范围限制条件;兰州对原有的市区货车通行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3(含)吨以下货车在市区24小时不限行,3吨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后准许市区白天按照指定的路线通行;山东对货运车辆解除限行,对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货运车辆,解除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1时)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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