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收到郑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171,743万元,系部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购车客户应享受推广补贴所对应的应收账款。
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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