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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2018-10-11 15:23:12

  9月27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通告》共十条,系统阐述了烟草专卖品运输、寄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了物流寄递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及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通告》指出,货运物流企业要严格落实货物安全检查、货物运输当面验视、客户身份查验登记、违规托运警示等制度要求,严禁无准运证承运烟草专卖品;寄递企业要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和过机安检制度,严格执行禁寄物品管理规定,严禁超限量收寄烟草专卖品。


山东省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通告》强调,对非法运输、寄递烟草专卖品行为,由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通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将认真落实《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深化联合执法,不断增强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合力,切实规范全省烟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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