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快讯 > 正文

环保部明确将推动建立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

2015-11-18 09:48:54

  业界呼吁已久的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有望建立。  

  环保部昨日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将推动建立并严格执行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制度。  

  《意见》提出,依法推动建立并严格执行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制度,生产、进口企业获知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属于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的,应当召回。这是环保部首次明确提出建立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并明确生产、进口企业负责召回。  

  此前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时,就有环保人士表示,希望将环保召回制度写入,但最终通过时上述内容并未写入。不过去年年末,环保部相关司局人士先后就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表态。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大气处副处长汪涛、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均在公开场合表示,环保部将建立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  

  丁焰当时公开表示:由于汽车尾气超标很多时候是生产企业的责任,让消费者承担尾气排放超标的责任是不合理的。建立环保召回制度,加强生产企业环保责任,也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他当时还透露,环保部已在内部要求企业自愿召回。  

  昨日发布的《意见》还规定,在用机动车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同时表示要严格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环境监管。推动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本网注明转载文章中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凡注明来源“运输人网”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均不得转载、摘编或使用。联系邮件:master@yunshuren.com

点击关键字阅读相关文章: 文章来源:可兰素kelas
阅读
收藏 收藏

评论

评论内容最少2字,最多200字
check in
同步到在路上
report
热门活动
品牌车系用途
推荐品牌
精选车系
说说你的看法 说说你的看法...
join favo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