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四川省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规定》,文件将于 2026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对全省货运车辆超限非现场执法全流程予以规范。

新规明确非现场执法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设备必须检定合格、提前15日公示点位才可投入执法,对抓拍不清、设备故障、已办超限许可等数据作无效处理。执法流程包含检测预告、数据审核、违法告知、立案处置全链条,当事人可选择车籍地接受处理。
政策设置容错空间,对于自然年度内首次超限率20%以下、无危害后果、主动卸货整改的车辆,可不予行政处罚;按期配合整改还可按梯度减轻处罚。百吨以上、超限率超100% 以及一年内多次违法的车辆不适用减免政策。拒不整改的,将纳入信用交通实施联合惩戒。新规坚持严格治超同时保障货运企业、货车司机陈述申辩等合法权益,推动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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