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浙江省新能源中重型营运货车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政策面向2026年1‑12月在省内(不含宁波)首次上牌、取得有效道路运输证的新购置新能源中重型营运货车,单车补贴3.5‑9.5万元,已享受其他省级及中央资金的车辆不在补贴范围内。

补贴资金实行省、市(县)共担,省级承担30%,执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资金分两次拨付,审核通过先发放50%补贴;车辆营运证注册满12个月再发放剩余 50%;12个月内发生过户、转籍、注销将取消剩余补贴资格。
该政策对接国家11部委《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针对新购车辆给予财政补助,缓解企业购置成本压力,加快省内货运车辆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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