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河南省政府官网发布消息,郑州市政府以政府令出台《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制度化规范标志、信号灯、智能监控等全品类交通设施建设、管护流程。

办法明确交通设施实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用,道路改扩建全流程须征求交管部门意见,未达标不得通车,从源头解决设施滞后、缺位问题。
针对市民反映突出的绿植、广告牌遮挡信号灯、标识等问题,文件要求园林、城管部门定期修剪清理,保障安全视距;划定六类禁止行为,严禁擅自拆除、遮挡、损毁交通设施,禁止设置混淆性招牌、眩光光源干扰货车、私家车驾驶员视线。
同时明晰设施日常巡检、维修养护、供电保障细则,理顺多部门管护职责,实现道路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全方位保障城市货运、客运车辆通行安全,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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