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在全区开展重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通过路警联合全链条管控,压实道路货运安全底线。

本次整治划定七类重点查处行为,管控对象聚焦车货总质量12吨以上、跨省运输煤炭建材的重型货车,严厉打击超载50%以上、“百吨王”超限,以及大件无证运输、号牌遮挡伪造等行为。同时严查货运场站违规配载、货车私自加高改装、使用设备干扰称重等源头隐蔽违法。
危化运输领域重点整治普货车违规拉危货、罐体超期、无运单承运违禁品等问题;同步查处货车定位设备离线、驾驶人超速疲劳驾驶,从严打击冲卡闯卡、损毁监控、暴力抗法行为。
两部门将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车辆、从业人员依法处置,同步倒查货运企业主体责任。若企业自查漏报、监管缺位,将参照事故标准从严追责问责,从源头、路面、企业三方消除道路货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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