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
《通知》细化了16项劳动者权益保障任务,解决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在劳动关系认定、报酬支付、社会保障、职业安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推进基层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赤峰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分工,推进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切实提升快递员权益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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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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