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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促进条例出台 行业发展迎利好

2025-01-22 08:49:45

  近日,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快递无人车上路运行获支持。

合肥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促进条例出台 行业发展迎利好

  《条例》共六章三十条,重点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监督管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明确,为智能网联汽车以及功能型无人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提供应用场景,在公共交通、交通管控、治安巡逻、出租汽车、物流配送、环卫作业、智慧停车等领域,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市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分别负责道路交通运输、环卫、快递领域的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管理工作。用于道路运输、环卫、快递等领域的测试和示范应用车辆,应当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合肥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快递领域的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逐步建立覆盖更广、效率更高的合肥快递无人配送体系,努力打造智慧寄递先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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