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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四国五寸步难行!两省份加强管控力度

2022-02-15 08:49:04

  近期,全国多地道路交通管控措施不断出台,对大货车的管控力度持续加强。

  此前河北13市对国四国五车禁限行,如今,河南和山东两省份也相继跟进,对国四国五开启严管。具体管控措施,整理如下:

国四国五寸步难行!两省份加强管控力度

河南地区

  一、开封

       禁限行对象: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新能源车辆除外);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输砂石、矿石、建筑垃圾、渣土、废料灰渣的车辆(新能源车辆除外);其他造成空气环境严重污染的车辆。

  禁限行区域: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全市行政区域。

  禁限行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2022年3月1日至3月13日,上述时间段24小时全天候禁止。

  二、洛阳、许昌、漯河、周口、驻马店、南阳

  禁限行对象: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期间,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

  禁限行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禁限行时间:2022年1月30日一2月20日,2022年3月1日一3月13日。

  三、鹤壁、济源

  禁限行对象: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建筑垃圾清运、渣土、砂石、矿石、废料灰渣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管控时间:2022年2月4日至2月20日, 2022年3月4日至3月13日。

  四、新乡

  禁限行区域:新乡市全域。禁限行时间: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2022年3月1日-3月13日。管控措施一般管控时期: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建筑垃圾清运、渣土、砂石、矿石、废料灰渣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除涉及城市民生需求和新能源车辆外,禁止大宗物料运输车辆穿行;除抢险救援、疫情防控等民生保障车辆外,原则上移动源白名单车辆只允许在本市域使用。

  应急管控时期: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燃气公交车上路行驶。

  除新能源汽车、保障城市正常运转车辆外,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除涉及城市民生需求和新能源车辆外,禁止大宗物料运输车辆穿行;除抢险救援、疫情防控等民生保障车辆外,原则上移动源白名单车辆只允许在本市域使用。

  五、焦作

  禁行车辆类型: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

  区域禁行范围:焦作市全域。

  禁行时段: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3月1日至3月13日。

  六、濮阳

  禁限行对象: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其他造成空气环境严重污染的车辆。

  禁限行区域范围:新东路以西,濮瑞路以东,S101(帝舜大道)以北,G342以南,禁限行区域范围所指边界道路不包含在内。

  禁限行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禁限行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国四国五寸步难行!两省份加强管控力度

山东地区

  一、济南

  2022年2月2日至2月20日,国四(含)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不得在本市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除外)道路通行。

  2022年2月2日至3月15日,当预测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由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应急指令,指令实施期间,将启动应急强化管制措施。

  二、青岛

      2022年2月2日至3月15日,当预测长时间、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实施中重型货车临时性管制措施: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

  三、菏泽

      2月2日至20日,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

  2月2日至3月15日,当预判出现重污染天气或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时,全市行政区域内,运输大宗货物的燃油(气)货车不得穿行。

  四、聊城、滨州、泰安、济宁、淄博

       2022年2月2日至2月20日,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新能源及氢能货运车辆除外)禁止上路行驶。

  2022年2月2日至3月15日,当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

  五、潍坊、临沂、枣庄

      2022年2月2日至2月20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

  2022年2月2日至3月13日,当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时,根据应急指令启动应急管制措施。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

  六、东营

      自1月30日0时至2月20日24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自1月30日0时至3月13日24时,当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进一步采取应急强化管制措施。我市行政区域内,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

   七、烟台

  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3月13日,当市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生态环境部门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交通管制措施: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禁止上道路行驶;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后,解除交通管制措施。

      可以看出,以上两省份的具体管控措施,主要针对的是国四和国五车。因此也提醒卡友们,在两地管控期间,如果驾驶的是国五及以下的车辆,要尽量远离其管控区域,避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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