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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正式执行,物流业的考验才刚开始

2016-05-03 09:40:00

  今年5000亿元的税改"大礼包",既是红利,也是考验。物流企业如果不能应势而为,新税制可能会是一种"无意之伤",如此,降低成本还需回归到行业本身。

  立足政策初衷,如果新税制没有带来真正的减负,是否是企业的运营模式出了问题,抑或是新税制还有待于市场的检验。庆幸的是,新税制还是在试点阶段,不仅如此,4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方案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同步实施,即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暂定2-3年,国务院"大礼包"发得谨慎,物流业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营改增正式执行,物流业的考验才刚开始

对于物流企业,是红利也是挑战

  "营改增"政策之所以先试点再全面推开,正是为了给各行各业一个在实践中修缺补漏的缓冲。据小编采访了解,有物流企业负责人表示,"营改增"试点以来,存在增加税负的情况。

  有数据显示,在海陆空三种运输方式中,公路运输占到我国货运七成以上的运量,随着"营改增"扩大到物流企业,七成以上运量都出现了税负上涨的现象。

  也有业内专家指出,物流企业特别是货运企业税负增加,重要原因之一是处于增值税抵扣第一链条上的个体运输户由于征管难度较大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物流企业无法取得足额发票作为进项抵扣。

  新杰物流CEO王坚对此表示,当他看到这一政策文本时,很兴奋,路桥费终于可以抵11%。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指出,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而且简易计税方法取得的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实施简易3%增值税税率,因无法抵扣,所以在短期内仍难以减负。

  王坚还表示,无车承运的相关试点新政,影响最大的是我们的零担公司。实际上,很多零担公司都是没有承运工具、没有车辆,所以给客户开具的6%的发票。现在一下子又跳到11%,税负增加了最起码4到5个点,零担公司的利润本身就不高,这是一个挑战。

让物流企业享受红利,还有很多功课要做

  据小编了解,许多物流企业的运输、仓储、增值业务都是一体化业务,但在税收方面,都会面临如何分割的问题,实际上企业很难再将具体的业务进行切割,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是根据经验和与税务部门关系来切割业务纳税的。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副秘书长刘建新就曾建议,以快递业为例,希望能根据快递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商业模式的特点,考虑现阶段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快递物流企业处于高成本、微利润,经营普遍困难的实际,建议按照"统一税率、税率从低、降低税负"的思路计征。通过试点,完善税收改革政策,落实国务院要求物流业减负规定,发挥财税体制改革促进快递物流业发展的正能量。

  那么,如何确保"营改增"之后,所有行业的税负能够只减不增呢?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日前召开的国新办吹风会上提出,拟从试点方案的设计和执行两个方面确保。在试点方案的设计上,必须保证制度的设计体现只减不增的内涵,原来在营业税上的优惠政策改革以后继续延续,比如说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的同业往来等等,继续实施免税。政策执行方面,确保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以免出现误解、误判或者人为制造出一些税负增加的情况。

  张斌认为,"营改增"之后还有四项工作要做。首先是继续完善税制,包括简并税率、逐步完善和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二是把高档消费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三是增值税在大规模减税后的应对措施,短期内通过增加赤字应对收入减少,中长期看要推进直接税改革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制结构;四是要分成比例调整。

物流企业如何应对

  物流企业要针对营改增后抵扣项目少的现状,合理调整经营结构,改变大而全的一贯做法;界定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做大做强核心业务,整合社会资源,把非核心业务整体外包,增加抵扣项目,完善抵扣链条;合理划分业务类型,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的收费从运费中分离,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额,按照物流辅助服务纳税,享受6%的低税率政策。

营改增试点新政相关名词解释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物流辅助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等和其他现代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小编手记:物流企业还需从长计议

  对于物流企业而言,税负降低也不是必然结果,可能会跟运营模式有关,也有政策层面的原因。可实际上,运营模式的调整也是有成本的,其付出与税负相比较,哪个更划算,物流企业还需从长计议。

  从国家政策角度,降负是一定的,还需要一个过程,还要等待一些实施细则的出台。这是公平的,我们也期待着更多物流企业在营改增的落实当中获得更多政策红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而惠及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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