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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严重失信名单公布

2021-06-25 09:59:55

  【运输人网】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对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失信行为名单公布工作的通知》(苏交运〔2017〕85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局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名单进行公布。

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严重失信名单公布

  序号

  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主要失信事实

  评定依据

  1

  胡仟斌

  52272419******4417

  2021年05月07日09时57分,当事人胡仟斌驾驶苏D6XJ66(蓝)小型面包车在无锡互通,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我局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1]01224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2

  庞古东

  32092219******0039

  2021年06月05日10时,当事人庞古东驾驶苏J2XW21(蓝)小型普通客车在无锡阳光100载客4名送往滨海。11时05分,该车行驶至无锡互通时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被公安查获并移交我局执法人员。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1]01823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3

  肖雷

  32072219******7338

  2021年6月12日09时46分,当事人肖雷驾驶苏BD75176(绿)小型轿车通过“同港司机”软件接单后在广华公寓接了一名客人送到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2021年06月12日10时25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南广场,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我局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做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1]01973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4

  程晋安

  34242319******8273

  2021年06月11日18时31分,当事人程晋安通过“旅程司机”手机软件接单,驾驶苏B7Q826(蓝)小型轿车从运河西路接一名乘客到无锡市火车站北广场惠勤路。2021年06月11日18时50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北广场惠勤路时,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我局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1]01979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5

  唐冬生

  32091119******6017

  2021年06月11日当事人唐冬生驾驶苏BL078U(蓝)小型轿车在无锡市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载了2名乘客送往无锡市梅园地铁口。17时45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梅园地铁口时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我局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1]01994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6

  周洪林

  32102219******5810

  2021年06月11日09时29分,当事人周洪林驾驶车主唐伟的苏B3QL97(蓝)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出行软件接单,将一名乘客从无锡闻艺路附近送到无锡通惠西路11号。9时55分左右,该车在通惠西路11号下客时,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我局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1]01964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7

  时立勤

  32092319******2479

  2021年06月10日09时15分,当事人时立勤驾驶苏J2FX55(蓝)小型普通客车在无锡市通江大道高速口,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的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我局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1]01922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8

  张方银

  41302419******6010

  2021年06月03日08时13分,当事人张方银通过“花小猪”软件平台接单后驾驶苏BD60131(绿)小型轿车在锦江之星载客1名送往全季酒店。2021年06月03日08时15分,该车行驶至通江大道时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我局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1]01772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9

  潘国宏

  32021119******4113

  2021年06月01日当事人潘国宏驾驶苏BD67883(绿)小型轿车通过

  “逸乘出行”软件接单在锦江之星宾馆(崇安寺店)载客送往无锡站。20时10分,该车行驶至无锡市火车站北广场,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我局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1]01731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10

  付启武

  34242619******2411

  2021年06月01日18时50分,当事人付启武驾驶苏BQ257B(蓝)小型轿车在无锡市阳山镇搭载1名乘客送至无锡市火车站北广场。19时38分,该车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的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我局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号:锡交运罚[2021]01732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

  第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被责令停止经营的。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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