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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货车进城吨位限值,应由4.5吨调整为7.5吨!

2019-03-22 09:02:40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姜卫东再次聚焦载货车进城问题,并递交《关于破除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壁垒为社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的建议》。其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人大代表建议:货车进城吨位限值,应由4.5吨调整为7.5吨!

  调整载货车进城吨位限值,全国统一。合理调整载货车进城吨位限值,全国统一标准,实现有序管理。对于统一的标准限值,他认为,由总质量4.5吨(载质量约2吨)以下调整为总质量7.5吨(载质量4.5吨)并准予C证驾驶是合理的范围。

  尽量缩小限行范围,应该合理规划城市物流布局,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本着方便群众,加快城市物流流通速度的原则,

  总质量7.5吨以下载货汽车大部分路段不限行,特殊路段部分时间限行;总质量7.5吨以上载货汽车分路段尽量缩小限行范围、分时间段限行;同时严格限制不达标车辆上路、进城。

  姜卫东认为,载货车进城难的矛盾的根源在于:多头管理,标准不一。

  载货汽车挂牌进城标准要求和数值不一致,工信部将载货汽车划分为N1类车型(总质量M≤3500kg)、N2类车型(3500kg<总质量M≤12000kg)、N3类车型(总质量M >12000kg),并限定了不同的载质量利用系数;

  公安部规定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可挂蓝牌进城;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进城载货汽车载质量为2吨、1.5吨、1.25吨、1吨、0.75吨、0.5吨以下,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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